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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华师的考情分析栏目,本次解析的专业——学科教学(数学),包含学校简介、学院概况、专业资讯、报考数据、真题、复试细则。
01、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南师大” ,校本部位于广州市,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1982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3万平方米,图书402万册;专任教师2386人;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5643人,硕士研究生10349人,博士研究生1211人,博士后在站232人,留学生1039人。
02、学院概况
数学科学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学科创建于1952年院系调整时期,2004年12月在原数学系基础上成立了数学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我院客座教授王元先生为学院成立题写了院名。
学院设数学系、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概率统计系以及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所、非线性科学中心、组合代数中心、计算数学研究所。编辑出版《中学数学研究》(1955年创刊)刊物。
本着“本科教育是立院之本,科学研究是强院之路,师资队伍是发展之源”的指导思想,学院强调以本科教育为根本,为社会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门人才;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和鼓励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努力获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努力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
数学科学学院师资队伍研究方向涵盖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教育等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统计学和金融数学也拥有较强大的教学科研队伍。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偏微分方程、科学与工程计算、组合数学与图论、代数与数论、拓扑与动力系统、函数论、微分几何与几何分析、统计学和金融数学等较强的研究方向,形成了有特色的教学科研体系。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今后还将继续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进和培养相结合,打造一支一流的教师队伍,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力争将数学科学学院建设成为教学研究型、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有重要学术地位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03、专业资讯
基本信息 所属学院: (013)数学科学院
专业名称: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研究方向: 01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 02学科教学(数学)(专项教育硕士)
学制:全日制/3年 24拟录取人数:71(10)
学费:全日制硕士生22000元/年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备考书目、考试范围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学综合 ④903高等数学综合
初试参考书目: 333教育综合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民教育出版社. 2.《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外国教育史》,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 4.《教育心理学》,陈琦,人民教育出版社.
《903高等数学综合》(两套书籍) 1.杨子胥高等代数习题集 2. 钱吉林高等代数习题集 3.903高等数学综合真题资料
24初试大纲 333教育综合大纲 903高等数学综合大纲 极限理论、一元函数微积分学、级数理论和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多项式,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向量空间,线性变换,欧氏空间,二次型。
复试考试科目: 01302 初等数学研究
04、专业报考数据
报考数据
23拟录取名单一览
05、真题
06、复试规则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按照 1:1.2 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5 日,我院采用现场复试。
三、复试内容
(一) 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1.考生需验证的材料
(1) 身份证
(2) 学籍学历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本科应届生提供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
设置方案),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 政审表
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 (毕业学院) 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 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 大学历年成绩表 (5) 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往届生)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生) (7) 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8) 《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 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 (2) (3) (4) (6) (8) ; 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 (2) (3) (4) (6) (8),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 (1) (2) (3) (4) (5) (8) ;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 (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 :还需要提交 (7) 。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原件查验。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我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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